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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评估的技术和注意事项

2022-10-19 13:27:11

总结以下苗木评估的一般技术和注意事项。

一、征地、拆迁苗木价格评估程序

按照评估工作规范和准则,在开展评估工作前,要制订评估工作程序。征地拆迁苗木评估工作除按一般评估工作程序外,涉及野外勘察工作,必需事先按评估目的和具体要求草拟并制定出详细的勘察评估程序还要着手准备勘察工具和登记资料。

1、确定评估范围

苗木评估首先要确定评估对象的范围,事先要详细了解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如苗圃概况、经营情况、期限、权属、地域四至等。

2、确认评估树种

在对评估对象作了一个整体的了解后,必需事先了解评估对象树种的基本情况,珍 稀程度,生长特点和计量标准。在进行勘察登记时,首先要确定树种,辨别评估对象有哪些种类,对不认识的树种,先要了解树种生长状况和特征性状,并拍照,以便事后查阅资料和确定苗木种类。必要时须聘请林业专家参与野外勘察和评估工作。

3、清点苗木数量

(1)在进行树苗勘察测量时,能单个或小面积能具体计数的苗木,要单独计数和测量,不能单个计数的,要根据苗圃基地或山林面积,按树种密度和生长情况,采用随机抽样法确定勘察测量小班。测量小班应按苗木名山林种植地形和苗木稀疏程度、生长情况和种植面积随机分布划分,或按苗圃、山林面积内划分小班,5亩内苗圃或山林,每个树种不能少于5个测量小班,5亩以上大面积成片苗木或,每亩不少于1个勘察测量小班。

(2)为了准确调查苗木数量和规格情况,必需依据评估对象种植情况和面积,合理确定勘察测量小班面积。测量苗圃内树苗,每亩小班面积不能小于树种总面积10%;测量苗木基地内栽植的苗木,每亩小班面积不能小于树种总面积20%。测量大面积山林即5亩以上—20亩以下的,测量小班面积不能低于测量总面积的20—10%;20亩以上—100亩以下,测量小班面积不能低于测量总面积的10—5%;100一500亩以上的,测量小班面积不能低于测量总面积的5—2%。

(3)测量时,要认真对小班内每个种树数量进行清点计数,再按小班数量换算成每亩苗木数量。

(4)苗圃或苗木基地内超出平均生长势的大树、散树按棵单独测量和计数。

4、测量苗木规格

对小班内所有苗木数量清点完毕后,要对小班内每棵树苗的胸径、树高、冠幅进行测量,测量数据分别记录在勘察登记表上。各小班树苗测量完毕后,汇总小班各胸径苗木类别合计数量,再按各胸径类别合计数量计算出整个评估对象(苗木)总数。对不成片或生长特别优胜的树苗要单独计量。

5、拍摄苗木照片

用相机分别拍摄每种树中具有代表性的树,对于不认识的或者有争议的树,要拍摄全景照和树干、枝条、叶片细节照片。

6、检查确认签字

检查确认评估对象数量、胸径分类数量等数据无误后,请参与勘察的各相关当事人或代表当面签字,并写清时间。

二、苗木赔偿(补偿)项目标准组成内容

在确定苗木赔偿价格标准时,首先要摸清征收拆迁方意图,充分调查分析苗木征收方式和赔偿或补偿标准,并依苗木征收方式和赔偿或补偿标准确定评估取价标准。

1、对于征地拆迁中直接征收苗圃基地全部苗木或其它苗木的,只计算苗木的圃存价格(苗木价格),评估时不计算拆迁中所发生的苗木挖掘费、包扎费、圃内运输费、装车人力费等。因为在拆迁赔偿圃存费用后,苗木产权已转移至征收拆迁方,其后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征收拆迁方自己承担。

2、征收拆迁苗木属移栽树苗或苗木基地定植苗木及果木,以及移栽的圃存苗木(包括趸售苗木),必需按征收拆迁方意图确定评估方法和标准。

(1)征收拆迁方明确直接征收并以当地政府颁布的苗木征收赔偿或补偿标准进行赔偿(补偿)的,按此标准价格评估计算赔偿或补偿价格。

(2)如果明确以市场法计算征地拆迁苗木赔偿价格时,应以当地同类型苗木市场中间价格作为评估标准,并以此标准评估赔偿或补偿价格。

(3)如果明确以成本价格计算征地拆迁苗木赔偿价格时,应计算苗木(果木)赔偿全价值。苗木赔偿全价值包括:圃存价(原购买价格)、移植挖掘费、包扎费、圃内运输、装车人力费、重新栽植费和苗木经营企业的管理养护费和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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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木赔偿(补偿)计算方法和标准

(一)苗木赔偿(补偿)计算方法

在具体征地拆迁中,对涉及的苗木处置有多种方式,同时季节性和专业化,评估征地拆迁苗木赔偿时,要以苗木处置方式和实际方案为前提,必需依据拆迁具体情形和方式进行评估。

1、征地拆迁苗木以易地移植栽培的或屯植的,即苗木产权仍属被拆迁方所有的,则根据不同季节按“圃存苗木补偿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具体为冬季补20%;夏季及初秋补40%;春末、仲秋及秋末补30%;其挖掘费、包扎费、圃内运输、装车人力费按实际发生成本计算。

2、征地拆迁苗木以直接征收的,即苗木产权归拆迁方所有的,按“圃存价格标准”赔偿。

3、拆迁移栽珍 稀苗木的,还应按苗木总数5%的死亡率另行计算并追加补偿费。

(二)苗木赔偿(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苗木赔偿(补偿)标准,一般按当地政府颁发的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和补偿标准进行评估,若当地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当地市场中准价格的,或者明显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评估时以当地近期市场同类苗木价格标准的中间价格作为评估计算标准依据,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申明。涉及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的拆迁评估,其评估取价标准必需按国家政策标准进行,并另行计算至少3年的管理养护费用。

四、苗木的规格名称和计量单位

1、直生苗—又称实生苗,系用种子繁殖培育而成的苗木。这种苗木多为一般各类普通用材林木、各类观赏类苗木和各类珍 稀苗木,以“棵”或“株”为计算单位。

2、嫁接苗—系用嫁接方法培育而成的苗木。这种苗木多为经济林木,即果树类、花卉观赏类苗木。

3、独本苗—系地面到枝条冠丛只有一个主干的苗木,以“棵”或“株”为计算单位。

4、散本苗—系根颈以上分生出数个主干的苗木,以“棵”或“株”为计算单位。

5、丛生苗—系地下部(根颈以下)生长出数根主干的苗木,以“棵”或“株”为计算单位。

6、萌芽数—系指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部分(根颈以下)萌生出的芽枝数量,以“根”或“杆”为计算单位。

7、分枝(叉)数—又称分枝数、叉数,系具有分蘖能力的苗木,自地下萌生出的干枝数量,以“枝”或“条”为计算单位。

8、苗木高度—常以“H”表示,系苗木自地面至冠丛很高生长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以“m”为计算单位。

9、冠丛直径—又称冠径、蓬径,常以“P”表示,系苗木冠丛的很大幅度和很小幅度之间的平均直径。或以冠丛投影幅度计算直径,以“m”为计算单位。

10、胸径—常以“ф”表示,系苗木树干自地面至1.30米处的树干的直径,用“cm”为计算单位。

11、地径—常以“d”表示,系苗木树干自地面至0.20米处树干的直径,用“cm”为计算单位。

12、米径—常以“Φ”表示,系苗木树干自地面至1米处树干的直径,用“cm”为计算单位。

13、球径—常以“ф”表示,系丛生型观赏类苗木蓬冠直径,以“m”为计算单位。

14、泥球直径—又称根径,常以“D”表示,系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泥球的直径,以“m”或“cm”为计算单位。

15、泥球厚度—又称泥球高度,常以“h”表示,系苗木移植时所带泥球底部至泥球表面的高度,以“m”或“cm”为计算单位。

16、培育年数—又称苗令,通常以“一年生”、“二年生”......表示。系指苗木繁殖、培育年数,以“年”或“w”为计算单位。

17、重瓣花—系园林栽培植物,选育出雄蕊瓣化而成的重瓣优良品种,,以“瓣”为计算单位。

18、长度—又称蓬长、茎长,通常用“L”表示,系攀缘植物主茎从根部至梢头之间的长度,以“m”或“cm”为计算单位。

19、紧密度—系球形植物冠丛的稀密程度。通常为球形植物的质量指标。

20、平方米—通常以“㎡”表示,系植物种植面积计量单位。

五、苗木赔偿(补偿)评估具体计算方法

1、古树名木等补偿,一般在拆迁方取得合法移栽或处置手续后,由征地拆迁方按相关部门批复的方案处置。其赔偿(补偿)按古树苗木赔偿标准补偿,或由被拆迁方与拆迁方另行协商补偿价格。评估时有协商补偿价格的,按此协商价格标准评估。并另行计算3年的管理养护费用。

2、花卉苗木易地圃存,其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计算存活率,也不计算圃存价,只评估计算挖掘费、包扎费、圃内运输、上下车人力费和易地栽植费等补偿费用。同时,补偿5%的花卉苗木搬运损伤费和10%的异地圃存费和管理费。

3、药用植物或鲜花经济植物赔偿,一般分季节或年度计算补偿或赔偿标准。评估时先划分出草本和木本植物,再进行计算评估价值。草本药用植物或鲜花植物,在药材和鲜花采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征)地,并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其征收价格则应按投资成本或年度(季节)产值直接计算补偿损失。其中按季节收入情况计算补偿的,若有二次采收或三次采收价值的,给予头期采收价值的50%、30%的尾收价值补偿,后期无尾收价值的,一律不予补偿木本或多年生草本药用植物或鲜花经济植物拆迁补偿,按当地市场同类经济苗木价值评估计算赔偿价值。

4、果树属经济林木,按果木生长挂果效应分档期进行经济价值评估,并直接给予征收赔偿。果树属经济林木价值档次,一般分四期(种):A、培育期(1-4年);B、初果期(5-8年);C、盛果期(9-25年);D、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价值会有很大的不同。盛果期价值标准为100%;培育期价值标准为50%,初果期价值标准为70%;衰果期价值标准为80%。果树苗木按苗木价格计算。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初果期(6-8年),盛果期(9-25年),衰果期(26年以上)。

(2)梨树、枇杷树:培育期(1-5年),初果期(6-8年),盛果期(9-25年),衰果期(26年以上)。

(3)桃树、桔树:培育期(1-3年),初果期(4-7年),盛果期(8-20年),衰果期(21年以上)

(4)葡萄树、芒果树:培育期(1-2年),初果期(3-5年),盛果期(6-11年),衰果期(12年以上)。

(5)枣树、山楂树:培育期(1-3年),初果期(4-8年),盛果期(9-30年),衰果期(31年以上)。

(6)杏树、李树:培育期(1-3年),初果期(4-7年),盛果期(8-35年),衰果期(36年以上)。

(7)板栗、柿树:培育期(1-4年),初果期(5-7年),盛果期(8-35年),衰果期(36年以上)。

(8)珍 稀水果(蓝莓、樱桃、释迦、莲雾等):培育期(1-3年),初果期(4-6年),盛果期(7-55年),衰果期(66年以上)。

(9)杂果树:培育期(1-3年),初果期(4-10年),盛果期(11-25年)平,衰果期(26年以上)。

5、茶叶经济林木。茶叶经济林木一般分两类:一类是灌木型茶树;一类是小乔木型茶树。评估时先要对茶树进行分类,再对各类别的茶树生长成熟期进行划分。

(1)灌木类茶树生长势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3年);二是初产期(4-7年);三是盛产期(8-20年);四是衰产期(20年以上)。部分品种的灌木茶树盛产期达20年。

(2)乔木类茶树生长势也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6年);二是初产期(7-10年);三是盛产期(11-70年);四是衰产期(70年以上)。部分中高山向阳古树老茶树盛产期100年以上。

六、苗木的评估定价现

场勘查后,评估专业人员应对勘察底稿进行整理,并把底稿上的数据录入电脑表格,计算出苗木赔偿(补偿)各品种、各规格总数量,并制成苗木赔偿(补偿)标准定价表。上述工作完成的,要及时开展市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尤其是要全方面收集当地政府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赔偿(补偿)办法,并对其详细解读。弄清情况后,再根据上述征地拆迁苗木赔偿(补偿)标准和苗木赔偿(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定价,计算出征地、拆迁苗木赔偿或补偿价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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